关于接受刘治航等同志辞去政协萍乡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31日政协萍乡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本人辞呈,政协萍乡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接受刘治航、钟萍、曾广辉、陈莉莉、苏根荣、杨宏亮、周克纯、杨克崎、段练、漆宇晴、陈磊、洪光星、黄国晖、关翠屏、贺亮才、陈红卫、王孝余17名同志因工作岗位调整等原因辞去政协萍乡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的请求。
(2024年12月31日政协萍乡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本人辞呈,政协萍乡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接受刘治航、钟萍、曾广辉、陈莉莉、苏根荣、杨宏亮、周克纯、杨克崎、段练、漆宇晴、陈磊、洪光星、黄国晖、关翠屏、贺亮才、陈红卫、王孝余17名同志因工作岗位调整等原因辞去政协萍乡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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