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镇:推进党风廉政监督新模式
今年以来,芦溪镇政协工作联络组站在民主监督立场上,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委员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提出了实施“制度+科技”监控新模式,在清、查、评、定(“清”即全面清权、确权开出“权力清单”;“查”即查找和分析不同权力和权力运行不同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评”即科学评估风险等级;“定”即制定廉政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依托科技手段进行“晒权”与“控权”。
截止目前,该镇政协工作联络组通过此监控模式,建议镇党委共清理确定职权事项35项,其中重点职权事项16项,查找廉政风险点41项,评定Ⅰ级风险点17个,Ⅱ级风险点18个,Ⅲ级风险点60个,制定风险点制度防范措施10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