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萍乡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经2016年11月29日政协萍乡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协商决定:
李清同志任政协萍乡市委员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张雁同志任政协萍乡市委员会副秘书长;
刘德晟同志任政协萍乡市委员会副秘书长;
王萍同志任政协萍乡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凌新旻同志任政协萍乡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刘洪东同志任政协萍乡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主任;
柳小波同志任政协萍乡市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政协萍乡市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钟艳秋同志任政协萍乡市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政协萍乡市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彭保发同志任政协萍乡市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邵沪权同志任政协萍乡市委员会社会法制港澳台侨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
林光希同志任政协萍乡市委员会社会法制港澳台侨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政协萍乡市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吴昌荣同志任政协萍乡市委员会学习文史委员会主任;
谭学琳同志任政协萍乡市委员会学习文史委员会副主任;
胡志纯同志任政协萍乡市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政协萍乡市委员会学习文史委员会主任职务;
漆宇晴同志任政协萍乡市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政协萍乡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
胡松竹同志的政协萍乡市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周国萍同志的政协萍乡市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职务;
钟兴勇同志的政协萍乡市委员会社会法制港澳台侨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职务;
赖松萍同志的政协萍乡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