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政协召开第二十二次常委会
7月10日,政协莲花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县政府大会议室举行。会议协商决定了人事任命、总结了2014-2015年度委派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工作并对2015-2016年度委派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会议认为,2014-2015年在推进委派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这项工作的过程中,各个监督小组能够牢牢把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个原则,客观公正地评价所监督单位的工作,达到了促进工作的目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会议决定,2015-2016年将继续委派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到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市监局、县卫计委、县扶贫办、县城管局等6个单位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派驻时间为2015年7月-2016年6月。
会议要求,受派的民主监督员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个原则,严格按照“监督不监管、帮忙不干预、廉洁不违规”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受派单位的工作特点确定监督重点,确定监督主题,开展灵活多样的监督活动。各受派单位要建立工作机制,为民主监督员开展工作创造便利条件,确保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
参加会议的有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各民主监督小组组长及部分成员、各受派单位负责人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