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政协召开第25次常委会
5月6日,政协莲花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县政协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主要协商讨论了县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草案)》,协商决定了召开县政协十二届六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并对2015—2016年度委派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工作进行了总结和民主测平。
参加会议的有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龚云华,各民主监督小组成员及各相关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第一阶段的会议由刘绍华主席主持。会上县政府办、县法院、县检察院的负责同志首先就各自单位的《工作报告(草案)》向会议做了说明。与会人员纷纷发言,就此展开了协商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20余条。随后,会议还协商通过了召开县政协十二届六次会议的会议议程、常委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等有关事项。
第二阶段的会议由冯炳媛副主席主持。会议主要对2015—2016年度委派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工作进行了总结和民主测评,6个民主监督小组的组长分别代表本小组进行了工作总结汇报,县公安局、县人社局等6个受派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也在会上作了发言。随后,与会人员对6个受派单位进行了民主测评并当场公布了测评结果。
刘绍华主席、龚云华副县长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