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萍乡政协网站!
法治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栏)

精准履行涉黑恶案件的裁判职责 ——专访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

       ■记者陈淼

  自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号角吹响以来,市两级法院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精准履职,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针对全市两级法院如何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等问题,日前,记者专访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

  问:现阶段,全市法院涉黑涉恶案件审理总体情况进展如何?

  答: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截至2020年9月14日,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75件503人,其中一审46件316人,二审29件187人。目前已经审结73件481人,结案率为97.33%,在全省法院综合排名第四。

  问: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市法院系统是如何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的?

  答: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时间出台《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确定指导思想、明确总体目标、制定主要任务,并将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规定具体完成时限,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一方面,全市法院加大案件清结和“黑财”清底力度,7月之前受理的一、二审涉黑恶“伞”案件全部审结完毕,8、9月新收涉恶案件5件45人,目前已审结3件23人。截至9月上旬,两级法院审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判处财产刑的共有33件,财产刑共计4150.31万元。7月底前已经生效的存量案件财产刑为31件1471.29万元,目前执行到位1875.40万元(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执行到位率为127%,在全省法院排名前列。另有9月初新生效财产刑案件两件2679.29万元已经移送执行。

  另一方面,为提高广大群众对专项斗争的知晓率、满意度,两级法院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了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其中,在中央、省、市级媒体发表宣传文章75篇,多篇宣传稿件在《法治日报》、中国法院网、《江西省新闻联播》、江西政法网等主流媒体刊登报道。

  问: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市两级法院主要亮点做法和成效有哪些?

  答:全市两级法院的亮点做法和成效体现在5个方面:一是注重制度创新和集成,打通“三个一公里”。出台了数十个规范性文件,构建立体化制度体系,促使全市法院专项工作有规可循、有序进行,确保实现对涉黑恶犯罪的精准打击。

  二是注重调研培训,形成统一认识。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主题为《扫黑除恶:政治站位与司法实战》的专项业务培训,市、县(区)扫黑办工作人员,两级法院法官以及部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办案人员196人参加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业务水平,树立司法权威。在公检法联席会议上,注重阐述依法扫黑除恶的观点和理念,力争形成共识。

  三是坚持底线思维,确保案件质量。始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标准,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加强案件分析研判力度,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关,促成多起案件改变定性,将每一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四是加强沟通协作,提升案件效率。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及时向同级党委政法委汇报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情况,同时推动各办案单位凝聚共识、减少分歧、共同协作,保障涉黑涉恶案件审理顺畅。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共同建立涉黑涉恶案件适用认罪认罚机制,促成认罪认罚涉黑案件1件,涉恶案件5件。一审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为77.4天,最短用时19天,二审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为29.9天,最短用时6天。

  五是加强严督实查,扩大斗争战果。实行员额法官分片挂点机制,提前对各基层法院所审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把关,对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既减少“带病”案件进入法院,又确保专项斗争不留死角。

  问:2020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接下来还要进行哪些工作拓展?

  答:全市两级法院将按照《萍乡市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要求,紧盯当前专项斗争存在的薄弱环节、工作短板和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聚全市法院之力,奋力攻坚,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是进一步加大案件攻坚克难力度。加快案件审理的督导和指导,确保两级法院未审结涉恶案件在9月前审结,尽快实现案件清结目标,对9月以后可能新收的案件,也要确保在今年年底之前一、二审全部审结。

  二是进一步加大“黑财”清底力度。对黑恶犯罪涉案财产开展专项执行,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加强与市扫黑办、公安、检察、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协作,形成“打财断血”工作合力,力求取得突破性进展。确保4月前生效的涉黑涉恶存量案件涉案财产在9月底前基本执行到位。

  三是发力促进实现“长效常治”目标。重点针对社会治安、工程建设、乡村治理领域黑恶势力所反映的行业领域管理问题,以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信息简报、司法建议及工作意见等形式,转化成果,切实解决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治乱整治的实际问题。对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执法办案过程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和行业突出问题,及时下发司法建议,督促工作落实,每月至少发送一条司法建议。

  四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和调研力度。将注重宣传方式多元化,既要注重对上的宣传,更要注重本土的宣传,让宣传更接地气,切实提升扫黑除恶知晓率和满意度,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同时注重集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研成果,将优秀课题、论文、案例、经验等汇聚出版成书,力争形成萍乡经验,创出萍乡特色,留下萍乡成果。

来源:萍乡日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