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欧阳永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1年1月21日政协萍乡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政协萍乡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协商决定,任命:
欧阳永林同志为政协萍乡市委员会副秘书长;
曾健明同志为政协萍乡市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漆宇晴同志的政协萍乡市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2021年1月21日政协萍乡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政协萍乡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协商决定,任命:
欧阳永林同志为政协萍乡市委员会副秘书长;
曾健明同志为政协萍乡市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漆宇晴同志的政协萍乡市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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