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姚莉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1年9月30日政协萍乡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政协萍乡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协商决定:
姚莉钦同志任政协萍乡市委员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钟艳秋同志任政协萍乡市委员会副秘书长(正处长级),免去其政协萍乡市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职务;
钟玲同志任政协萍乡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主任;
文健同志任政协萍乡市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
熊本萍同志任政协萍乡市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黎明霞同志任政协萍乡市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刘洪东同志任政协萍乡市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政协萍乡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主任职务;
欧阳永林同志任政协萍乡市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政协萍乡市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汤雪林同志任政协萍乡市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
吕志辉同志任政协萍乡市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
凌新旻同志任政协萍乡市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政协萍乡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以上涉及机构调整的人员,其调整前的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
李清同志的政协萍乡市委员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德晟同志的政协萍乡市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樊喜军同志的政协萍乡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黄永强同志的政协萍乡市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职务;
胡志纯同志的政协萍乡市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职务;
钟伟建同志的政协萍乡市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