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萍乡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召开政协萍乡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1月25日政协萍乡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政协萍乡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协商决定,政协萍乡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2月16日至18日在安源大剧院召开,会期3天。
建议会议议程为:
- 中共萍乡市委书记讲话;
- 听取和审议政协萍乡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 听取和审议政协萍乡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 列席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讨论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
- 审议通过政协萍乡市第十四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案初步审查情况的报告;
- 审议通过政协萍乡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市政协主席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