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萍乡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政协萍乡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全体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运用提案履行政协职能,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截止2月27日12:00,共收到提案123件,其中,委员提案107件,集体提案16件。按类别分,宏观经济方面的提案7件,占提案总数的5.7%;工业交通方面13件,占10.6%;农林水利方面7件,占5.7%;财贸金融方面7件,占5.7%;城乡建设方面21件,占17.1%;环保旅游方面11件,占8.9%;教文卫体方面32件,占26 %;劳保人事方面12件,占9.7%;民主法制方面8件,占6 .5%;党群统战方面5件,占4.1 %。 这次会议的提案涉及领域广泛,提出的意见建议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主要内容有:实施品牌战略,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重视和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加强城市环境治理,继续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建立健全新型城市管理体系,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完善交通管理规定和措施,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健全农技服务体系;整合开发旅游资源,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重视工业遗产保护;加大教育投入,重视发展学前教育,做强做优职业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加大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力度,营造良好食品安全环境;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积极申办2018年省运会,尽快启动奥林匹克中心建设;强化劳动执法力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新社区管理模式,提高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 本次会议闭幕后,提案委员会将对提案作进一步审查,予以立案的,将及时送交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通过提案交办会交有关单位办理;不予立案的,将及时与提案者沟通并告知原因,作为社情民意或参阅件转送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大会闭幕后收到的提案,将作为平时提案及时审查立案,并送交有关单位办理。提案委员会还将根据提案办理工作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协调、督办、跟踪问效等服务工作,促进提案的办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