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萍乡政协网站!
廉洁萍乡建设

萍乡:明确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疫情防控8项纪律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格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萍乡市纪委市监委下发通知,就疫情防控工作明确8项纪律。

1.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禁在贯彻落实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切实履行职责。全面执行省、市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立足自身岗位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要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村社区廉洁工作平台的作用,发动一切力量,以最大力度最实举措最严作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主动担当作为。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挺身而出、英勇奋斗,严禁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广大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发扬不畏艰险、无私奉献的精神,坚定站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

4.带头落实要求。切实在村(社区)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做好个人防护,讲卫生、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操办红白喜事宴席,少去人员密集场所,不做疫情的传播者。同时,要对身边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及时加以劝阻,形成共克时艰的良好氛围。

5.积极宣传引导。对网络上及身边有关言论进行甄别,严禁捏造和散布不实信息、造谣惑众等。要加强对家人、亲友、邻居的教育引导,在所在村(社区)、居住小区主动做好群众工作,对有关政策措施进行宣传解读,稳定情绪、增强信心,当好群众的贴心人和主心骨。

6.及时报告情况。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情况,严禁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疫情相关信息。若自身或亲属出现疑似症状,要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主动配合有关治疗。

7.严格廉洁自律。坚持不搞特殊、不搞特权,严禁向医疗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索要口罩、消毒液、体温计等疫情防控物资,严禁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对疫情防控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要积极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8.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坚持责任到人、工作到岗,确保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严防监督督导工作中的形式主义问题,不能让监督督导成为一线的负担,切实通过监督督导解决实际问题。

市纪委市监委将强化监督检查,对在疫情防控中不敢担当、作风飘浮、落实不力,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对带头传谣造谣,哄抢物资,或是以权谋私、挤占挪用防疫物资的,将从严从重处理。

来源:萍乡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