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邮电类(18-32)
第18号、关于尽快修建浏市公路桥的建议
提案人:张婉玲
案 由:
萍水河自麻山桐田至湘东电厂,20多华里流程,其间没有一座公路桥。处于其中间地段的浏市街,是历史悠久的集镇,市场繁荣,人气旺盛。每月6次的赶集日,可谓是人山人海,沿河两岸有上千人参加。由于历史原因,现黄堂村有部分土地山林在河对岸的和平村范围内,并且有部分黄堂村民也是居住在河对岸。浏市中学也座落在浏市街,现有上百名家住黄堂和新湄的学生。然而,解放都半个多世纪了,浏市街还是靠一座古老的浮桥连接两岸,机动车辆根本无法过河,而那些老人小孩过桥,每每险象环生。一座摇摇晃晃的浮桥,在旁观者眼里也许是一道独特的风景,殊不知,它却成了两岸群众生产生活和学习的障碍,成为广大百姓的一块心病。
其实,木制浮桥要有常人看守,每年都要维修,成本非常高。而维修期间,交通又不得不中断,特别是一遇到春季发大水,如果不及时拆除,浮桥就有被大水冲毁的危险。一旦浮桥拆除,人们便无法过河,那些上学的学生只有靠小渔船过渡。而那些小渔船根本就不符合渡船要求,驾船人也不具备上岗资格。一叶轻舟出没于惊涛骇浪之中,那惊险场面,真叫人不忍目睹。一旦发生事故,其后果不堪设想,也没人能够承担责任。为此,强烈呼吁尽快修建浏市公路大桥,以解决两岸人民群众的燃眉之急,促进两岸的经济发展及和谐社会的建设。
解决办法:
1、 政府有关部门及交通局应尽快立项,并把浏市公路大桥建设这项民生工程列为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点项目。
2、 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助的同时,地方政府应拨付建设资金,让更多基层的百姓也能分享公共财政阳光的温暖。
3、 实在不行,还可以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群众捐款捐物捐劳。两岸群众对大桥建设已是望眼欲穿,只要政府牵头,必将一呼百应,全力支持。
4、 根据实地查看和听取群众意见,本人认为大桥选址以浏市街糜家码头与龙克彬家之方向为宜。
第19号、关于落实市公交总公司负担的社会公益服务专项经济补偿的建议
第一提案人:昌社育
联名提案人:刘星魁 颜剑彬 刘淑斌 韩戈平 张建国
案 由:
公共交通是城市的动脉,是城市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市公交总公司坚持“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服务宗旨,不断改善和提升公交服务质量,自2000年以来,自筹资金6000余万元,新增公交车250余台,增开公交线路16条,建设公交站台50余座,购入IC卡收费系统一套,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快捷方便的出行条件。
但同时,公交总公司的生产成本却大幅度上升,经营出现一定的困难。除燃油等材料价格、车辆保险和社会保险费等刚性成本逐年加大的因素外,社会公益性服务负担过重也是影响我市城市公交健康发展和企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根据政府政策规定,市公交公司为中小学生、70岁以上的老年人、现役军人、离休干部、残疾人等群体提供优惠、免费服务,据统计,2004年至2007年,企业公益性成本支出分别为404.96万元、316.59万元、389.84万元、472万元;公益让利金额分别为550万元、578万元、590万元、610万元。而且,公益性负担还有不断加重的趋势,从市公交公司IC卡消费次数的统计看,除现役军人和革命伤残军人没有太大变化外,其余的均有较大幅度的上升:老年卡以年平均30%的速度增加,从2004年的2843本增加到2007年的6880本,增长了2.42倍;学生卡从2004年的7621本增加到2007年的16923本,增长了2.22倍。由于成本的大幅度上升,从2006年开始,市公交总公司大部分营运线路处于亏损状态。
对老年人、学生、现役军人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优惠、免费服务,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是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也是政府的职责和义务。既然公交企业承担了政府的社会义务,那么,对公交企业的支持、投资和政策补贴就是政府应尽的职责,对其因负担社会公益服务而造成的“公益赔本”,就应该由政府来买单。国家对此有明确规定,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公安部、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国办发〔2005〕46号)和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城建〔2006〕288号),都明确要求对城市公交企业因实行低票价政策和免费优惠政策形成的政策性亏损,地方政府要给予适当补贴;对公交企业承担社会福利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增加的支出(成本),政府应定期(按月或按季度)进行专项经济补偿。《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萍府发〔2007〕9号)也明确提出:对公交企业因票价限制造成的政策性亏损给予适当的价格补贴,因对老年人、残疾人、革命伤残军人、现役军人、学生等群体免费或优惠乘车以及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所增加的支出,政府定期(按月或按季度)进行专项经济补偿。但这些政策并没有落实到位,到目前为止,市公交总公司没有得到任何补偿,这对企业的正常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为此,我们建议:
1、市政府及财政部门切实执行国家有关政策以及萍府发〔2007〕9号文件精神,由市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市公交总公司的经营成本和政策性亏损进行全面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市公交总公司因承担残疾人、现役军人、伤残军人、70岁以上老年人及学生免费、优惠乘车等社会公益服务造成的公益性亏损以及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所增加的支出,财政都应当列入预算,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并确保及时足额到位。
2、对燃油价格上涨以及长期维持低票价等因素造成的经营困难,应根据国家政策给予补偿,解决市公交总公司因物价上涨及负担社会公益事业所造成的资金紧张、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保持城市公交良好的发展态势。
3、市公交总公司应通过加强企业经营模式改革,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减少非经营性支出,切实降低管理成本,化解因成本上涨对企业带来的压力,确保企业正常运行。
第20号、加强城乡结合地段车辆货运管理,巩固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第一提案人:张理桃
联名提案人:何绍鹏 段 玲 宋光继
案 由:
2007年我市成功跃入省级文明城市之列,这是值得拍手称快的大好事。萍乡的文明程度得到了一个较大的提升,卫生环境也得到了较好的改善,萍乡人民都期盼这种好的环境能够得到长期的维持。这就必须加大管理,制止各种有损于环境的现象和行为。其中车辆的货运管理刻不容缓:目前,除城内主要街道货车不能进入,在城乡结合地段及周边公路上,装满煤炭、石头、沙子等材料的大小货运车辆比比皆是,竞相奔跑,而所过之处,空中飘过漫天的灰尘,路上不断洒下装载余物,很少有见过蓬布严密覆盖的。虽然这些污染不在城内大街上,却对萍乡的大环境造成不可忽视的损害,对公路两侧村容整洁的新农村更是一种直接的侵害。要巩固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加强对城乡结合地段的车辆货运管理刻不容缓。
为此,建议交通运管部门组成专门人员或由专门部门整治,试点强制对有关货运车辆进行正规的蓬布严密覆盖,防止流于形式。同时,可适当申请增加收费项目,对货主收取合理费用。
第21号、关于在公交停靠站等处张贴萍乡交通旅游图的提案
提案人:张高萍
案 由:
当今世界,地图在人类社会各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大到全球性的事务,小到个人的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都离不开地图。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就是城市交通旅游图,他是城市形象的窗口,起着宣传当地、提高知名度、吸引游客以及树立品牌、招商引资的作用。一个地方的城市交通旅游图,就相当于城市自己的一张名片,是一个宣传城市、展示城市风采的较好平台。
目前,我市一些主要的公共场所,如火车站、汽车站候车室、主要的旅游景点(如安源、秋收起义广场、市博物馆等)、公园、公交汽车停靠站等地方基本上都找不到张贴的萍乡交通旅游图,这与我市旅游事业和城市发展不相协调。
建议;
1、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萍乡市具体情况制定张贴萍乡交通旅游图的具体规划。
2、地图的大小、规格、张贴方式和制作,建议由市旅游局、公交公司、铁路等部门各自解决完成。
第22号、关于加强319国道治超和整修的提案
提案人:邹玉麟
案 由:
319国道是继320国道我市又一条公路经济大动脉。它为促进我市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319国道自从开通以来的几年时间内,道路的路面损坏严重,多处路段坑坑洼洼,过往汽车司机怨声载道,叫苦不迭。严重影响汽车的行驶速度,也影响到我市对外形象和招商引资的环境,因此大力整治319国道势在必行。
一、重点整治货车超载现象。货车超载是造成319国道路面损坏严重的重要原因之一,治理货车超载必须从源头抓起,规范整治超载的制度,防止在整治超载时出现权钱交易,放纵超载的现象发生。
二、加快整修319国道路面的时间和速度。现在司机普遍反映319国道的整修不及时,严重影响汽车行驶速度。路面也要久等多日才会得到修补,这也是造成319国道给人印象不好的原因之一。
三、加强对爱护319国道的舆论宣传。要使人们认识到爱护、保护319国道的重要性,形成人人爱护国道的氛围,齐心协力地把319国道建设好,充分发挥319国道建设新萍乡的重要作用。
第23号、关于我市交通违章处罚方式有待改进的建议
第一提案人:钟艳秋
联名提案人:刘 毅 贺理
案 由:
随着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城市建设面貌也发生了可喜的变化。交通管理部门在规范交通运营秩序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积极有力地支持了文明城市的创建,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认可和密切的配合。
但是,在交通违章处罚的方式上,还存在管理不够人性化的地方,比如对闯红灯、违规占道行驶,每次处罚罚款110元,但超过一个月未缴罚款则登上《萍乡日报》并追加所谓登报费140元。违章后不管实际情况如何,只要一个月不缴罚款,实际便须交罚款250元,这种做法是否合情、合理、合法,值得商榷。
由于电子眼具有极高灵敏度,司机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抓拍,特别是当前面有违章停放车辆需绕道时,极易被拍违章,而且抓拍违章通常是拍在车后,司机有时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己违章。
当然,违章了被罚款是无可厚非的,也是交通管理的必要手段。但是司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是无法在一个月内自觉前去缴罚款的。如何通知司机交缴罚款,交警部门现在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车主每月去办证中心违章处理处查询,车主自己缴纳每月工资3元的违章短信查询费自己查询;二是交通频道广播罚款名单;三是交警部门通过邮局投递罚款通知单。以上做法看上去似乎能起到通知违章司机的作用,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首先,车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或者由于外出等各种原因不可能每月主动前往交警部门查询自己是否违章,或收听交通频道广播。其次,车主自己缴费进行违章短信查询,是否合理值得商议。第三,通过邮局投递罚款单的方式,可能由于车主住址发生变化或是邮局投递方式存在问题,并未经车主签字验收后反交交警部门确认,是否真正投递到车主本人手上尚未知,如果再加收其140元登报费就更值得质疑。
建议:
1、取消追缴车主登报费140元这个项目,以正车主反映交警部门乱收费之视听。
2、交警部门应通过各种方式通知车主,每年5月和12月为车辆违章处罚缴款日,这两个月内集中收缴违章费,或者是在年检时一次性征收车主的违章罚款,不能以一个月为期限,追加其他费用。
3、交警部门可采取发短信方式及时主动告知车主己违章,请前来缴罚款,就像银行告知客户信用卡金额己消费多少一样,几秒钟之内客户便知自己账上少了多少金额。同样是服务,关键是转变态度和服务理念,这样既方便了群众,又体现了交警部门以人为本,人性化服务的管理理念。
第24号、建议在市区次干道和商贸娱乐区域增加小车停车位
第一提案人:胡松竹
联名提案人:张婉玲
案 由:
萍乡是江西西大门,西承“长株潭”,东拱“沪浙闽”,自古以来就是吴楚商贾的重要通衢。改革开放后的萍乡迅速崛起,逐步成为中部地区有一定影响的经济、文化、旅游重镇。市外、省以至国外的客商来萍乡投资兴业和旅游观光的不断增多。但是由于我市市区一些商业和娱乐场所规划不健全,停车位太少,造成了客人及市民的诸多不便,加上市区交通秩序管理日趋严格,每天都有不少的客商或市民的小车由于暂停不当而受处罚,不少人抱怨:并不是他们不懂交通规则,而是无法停车被迫受罚,真冤枉!如果长期如此,必将影响萍乡的发展环境。建议在萍乡的次干道和商贸娱乐区域增加小车停车位,解决这方面存在的问题,
据调查了解,我市城区内的露天停车位实在是太少。目前我市拥有汽车40585辆,摩托车173850辆,每天在市区流动或栖息的小车大概几万辆,而市区内道路两旁规定的停车位不到600个,再加上人行道上的室外停车位也不到1000个,这就造成了每天都有大量的小车想进闹市区又无处栖身,停在街头巷尾又麻烦太多。有关部门应尽快想方设法化解这种矛盾和尴尬局面,以增加萍乡的魅力和信誉度。建议:
1、请规划部门尽快规划出哪些次干道可以增加停车位,哪些闹市区的人行道可以增加停车位。我们认为,在城区至少还要增设2000个以上停车位。
2、请交警部门尽快按规划实施次干道停车的界定和位置。请城管部门也同时在娱乐和商业闹市区以及大型商业门口增设停车位。
通过创建后的萍乡城区许多次干道宽敞多了,增设一边的停车位完全不会影响正常通车。同样,创建改造后的人行道也宽多了,一些商业店铺娱乐休闲及宾馆门口完全可规划出一些停车位,这样会大大方便市民及客商的出入行车及停泊。
第25号、整体搬迁西门老火车站事不宜迟
第一提案人:张婉玲
联名提案人:胡松竹
案 由:
萍乡西门老火车站至白源专线(即老浙赣线)穿过我市城区东南,把市区与安源新区及高山届风景区、城南市场仿佛隔了一道天然屏障,多少年来,这条老化的铁路成了横亘在萍乡人胸前的一道伤痕,干扰着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城东南的正常交通秩序,造成东门道口和城南道口堵车现象十分严重。据了解,这条短短的铁路每天有76趟火车经过,即每隔不到20分钟就有一趟火车经过,每趟车要堵5至10分钟左右,两个道口加起来每天几乎要堵近20个小时,这给萍乡人民造成的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是巨大的,甚至是无法估量的。我们认为,整体搬迁西门老火车站对于发展萍乡这个中部地区的中等城市有着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解决这个影响萍乡人民正常生活和正常交通秩序的大事应该摆上本届政府的议事日程了。
我们建议,由市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的3-5人的精干队伍,尽快向铁道部、国家发改委请示切割这段影响萍乡发展的“阑尾炎”,即整体搬迁西门火车站至白源镇境内。白源火车站紧靠已经改造成电气化铁路的沪昆线,扩建货场与货站又大有余地,再说,附近有发展前景很好的安钢、有企业紧罗密布的开发区,这对于节约企业成本,提高快捷货运有着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况且,白源至城内的专线,已经成了沪昆线多余的老尾巴,切割这段尾巴非常必要也完全有可能,对于节约能源、减少城区噪音及污染,科学规划萍乡城区,优化萍乡发展环境,提升湘赣重镇发展格局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与作用。这也是萍乡人民特别是城东、南市民企盼己久的大事,恳请市政府站在发展萍乡的战略高度早日着手,早日行动。
第26号、关于在市中心主要交通路口兴建立交桥的建议
提案人:荣凌芝
案 由:
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汽车的数量也急剧增涨,市内交通越来越繁忙。去年,市内主要交通道路全部辅设了柏油路,城市更整洁了但车速也更快了。交通安全问题开始突现。虽然许多交通路口设有红绿灯、行人斑马线,但交通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例如,在跃进路与八一路交会处——“十字路口”,当车辆转弯时,经常存在车辆还在十字路上,斑马线行人提示灯绿灯就已经亮了,常常造成人车混行,险象发生。有的地方光有斑马线而没有设红艰灯。如北桥由鸦在大厦向北桥桥头两国家补贴的斑马线以及桥两端横引的斑马线,两端均未设行人指示红绿灯。常常有人在车中走,车在人中过的现象,令人心惊肉跳。类似情况还有跃进路矿务局至变压器厂整个路段,公园路煤校门口到雅天大厦整个路段,坡陡人多车多,横过马路的人不少。特别是早中晚上下班等高峰和学生上下课高峰。交通安全隐患己十分明显。
综上所述,我认为在市内主要交通干线十字路口等行人密集的地方建设立交桥己显得越来越有必要。
关于资金来源,建议:1、是可以采用拍卖永久性广告的方式;2、通过企业、团体或个人赞助一点(可在桥上刻名)的方式筹集;3、将立交桥建成环形交连四周商业建筑的二楼,提升其商业价值,让受益者出一点的方式。
可先在一个点试点建设,然后扩大到其它地方。
第27号、合理铺设盲人行道,充分发挥人行道的多功能效应
第一提案人:陈萍雄
联名提案人:黄华珍 陈 萍 张开林 张黎明 李龙辉 向时辉 陈杰宗
案 由:
宽阔的人行道上合理规范安排泊车位,解决停车难,方便群众确属积极的有效的措施(其它城市也是这样)。但现有些人行道上因为盲人行道的位置安排不合理,而使泊车时不方便并且减少了泊车位,也因此容易造成泊车占了盲人道而违规停车。也容易被摩托车、自行车、小商贩所占用。科学合理安排盲人道的铺施位置、充分发挥人行道的功能效用很有必要,也是保证盲人的安全需要。建议:
1、在人行道的建设和改造时,合理安排盲人道的位置;
2、在已建设成的人行道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己铺施的不合理的盲人道重新铺设,充分发挥其效用;
3、对公园路鹅湖公园大门口右侧至市办证中心段的人行道上的盲人道进行调整铺设,使之增加泊车位。
第28号、关于在八一路与跃进路交叉路口建设人行通道的建议
提案人:丁强华
案 由:
随着萍乡经济的发展,市区人口密度的增加,市公交也由原来的几条增加到26条(26路马上就要开通)。由于企事业单位的发展和人们收入的增加,单位用车及私家车亦增加很多,有几路口的车流和人流比以前大大增加,如萍矿路口、北桥路口、万龙湾路口、八一路口等,其中最明显的是八一路和跃进路的交叉路口。此路口是全市车流和人流最大的路口,第一,此地是商业区,四周有很多商铺,是人们购物的主要场所;第二,此地是公交线路较集中的地方,经过此路口的公交线路有1路、2路、5路、7路、9路、15路等,路过的出租车亦相当多。在此路口有90%的车辆而从跃进中路右转进入八一西路或从八一西路左转进入跃进中路。在跃进中路人行绿灯亮时(亮20秒,人行约50秒左右),此时从八一西路左转进入跃进中路的后几辆车必须受人行的影响而停车,只有当人行红灯亮时,车才能通过,或上有行人停下避让车辆。同时从跃进中路右转进入八一西路亦有同样的情况,可以说是险象环生。为此,对八一路跃进路口的交通状况提出几个解决方案:
1、合理地配置直行车、转弯车和行人的通行时间,使车流和人流尽量不产生冲突。
2、建立人行天桥,最好在四个路口均建人行天桥,至少应在车流量大的路口建立天桥,但人行天桥会影响路口景观。
3、最好的方案是建立人行地道,如与萍乡百货商场和附近某地的地下商场联合起来则更好。
第29号、禁止人行道车辆通行,给行人安全步行空间
第一提案人:文有良
联名提案人:巴颜林 颜绍华 黄华珍
案 由:
在城市道路改造和建设中,从设计到施工,各职能部门都是高标准、严要求,全方位地考虑市民的出行方便与安全,特别是残疾人(盲人、行动不便人等)的步行安全。在人行横道上,通道和各出入口,考虑无障碍通道(斜坡道),在人行道上考虑了盲道,使残疾人不用在外人的扶助下,也能较顺利地出行。
但是,在跃进路、公园路、建设路等重要路段上,部分商场、宾馆、餐饮等公共场所的人行道上,大量的机动车挤占人行道停放,有的甚至在人行道上行驶,行人反而只能在车的缝隙中穿行,无障碍设计形同虚设,给行人特别是残疾人带来更大的不便,有的威胁到行人的步行安全。
办法:
1、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对占人行道停车问题进行整治,做到车走车道,人走人行道。
2、清理经营场所中的停车库(位)特别是已建停车库改作它用的,坚决恢复其原来停车用途。
3、经营场所无停车库(位)或停车位不足,经营者应在附近租停车位,不得挤占人行道停车。
4、今后对吸引交通量比较大的项目,应对其停车进行评估,车位不满足要求的,不准营业。
第30号、关于加强乡村桥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
第一提案人:刘文萍
联名提案人:邹恒芳 刘爱萍 何水 罗勇
案 由:
近年来,我市加大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公路有了长远发展,到2007年年底,我市实现了村村通水泥(油)路,实现了新的飞跃,确保了农村交通的畅通无阻。
但是,在交通设施建设和完善工作当中,仍存在着一些不如人意的地方,如当前一些村桥梁无人管理,看管的情况比较普遍,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
建议:
1、各级交通局、水务局、公路局和乡镇政府要明确本辖区范围内所有乡村桥梁的管理责任,并建立相关工作制度。
2、各责任单位对辖区范围内的乡村桥梁进行全面摸底和检查,建立完善的桥梁档案,确定管养单位,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安排专人或委托专业人做好日常的巡查工作,检查记录要准确、完整;同时要加强对乡村桥梁施工招标监管。
3、政府要落实专项资金,对已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梁尽快采取措施进行加固,对危桥要及时拆除改造。
第31号、关于尽快修建萍安北大道非机动车道的建议
第一提案人:易逢荣
联名提案人:陈永元
案 由:
萍安大道的建成,为缓解市区交通压力、促进城区向东扩展、加快安源区的开发建设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可是美中不足的是,萍安大道的非机动车道至今尚未完全建成,其功能还不能有效地发挥。由于浙赣轶路挂线横跨萍安大道,至使萍安北大道在与铁路交汇时,机动车道路面突然变窄,两边的非机动车道完全被阻断,萍安大道车流量、人流量都很大,这就给交通安全留下了严重隐患。
为此,建议有关部门在铁路下机动车道的两则再各建一个非机动车涵洞,将铁路两侧的非机动车道连接起来,使萍安大道真正变成平安大道。
第32号关于要求增开始发列车,改善萍乡铁路客运现状的建议
第一提案人:吴安德
联名提案人:童道雄 欧阳贵明 吴素琪
案 由:
随着萍乡社会经济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尤其是萍乡外向型经济的逐步提高,与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的经济往来不断增多,萍乡外出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的务工人员数量一直居高不下,来萍投资、商务和探亲、旅游休闲的人员也不断增加,给萍乡铁路客运带来一些新的问题。
一、萍乡到珠江三角洲特别是到深圳的人员逐年增加,而此方向车次较少,导致萍乡至广州方向的列车常年爆满;另外,江西省设区市中仅有萍乡、宜春、新余赣西三市目前尚没有直达深圳的车次,来去深圳人员常年为转车而烦恼。
二、萍乡至上海方向,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已开通萍乡至上海的始发旅客列车,后来由于各种原因停止运行,萍乡到上海方向的车次虽然不少,但是由于没有始发列车,票源供求关系常年处于紧张状态。
三、第六次全国铁路大提速以后,终到、始发、经过萍乡站的旅客列车41对,其中动车组5对,但目前只有1对动车组(D205和D206南昌—长沙)在萍乡站办理业务。实际接发旅客列车只有37对,还不能满足萍乡乃至赣西客运量的需求,特别是在快速出行上更显不足。
目前,我市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市城区范围内人口总量急剧增加到60万,是省内三个超50万人口的大城市之一,萍乡站旅客到发量日均达一万人左右。据初步统计,2007年1-9月萍乡累计完成旅客发送119.8万人,同比增长分别为7.7%和12.7%。从2005年、2006年和2007年的客运运量情况看,萍乡旅客发送量明显高于宜春和新余两市,比宜春和新余分别多40.9%和29.4%;2006年萍乡区客运运输收入比宜春和新余分别多43.4%和42.2%;2007年1-9月萍乡区客运运输收入比宜春和新余分别多42.69%和29.3%,萍乡站已成为沪昆线赣西段的第一大站。
鉴于以上情况,迫切需要改变这种客运车次较少、始发直达车次缺乏而与城市规模不相适应的现状,希望能通过市政府向南昌铁路局提出萍乡人民的要求。我市领导曾经就为了保留直达北京的T147/8次列车,向南昌铁路局多次交涉并获得成功,给萍乡人民带来极大的方便。不久前,面对江西媒体,南昌铁路局领导依据“铁路发展、民生为先”的理念,提出“继续努力,为江西人民提供最优质服务”的口号。在这种情况下,有理由相信,萍乡人民的希望和诉求可以实现。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针对萍乡的城市、经济发展规模对铁路交通的需求,由市政府出面,提请南昌铁路局对萍乡的铁路客货运输给以更多的支持。
二、要求恢复开通萍乡—上海的旅客列车。
三、要求开通南昌(走沪昆线)—深圳的列车,或者将萍乡(经向塘)—深圳的春运临时列车改为正式车次。
四、增加经沪昆线的动车组在萍乡站的停靠率,方便萍乡人民快速出行的需要。
五、有关部门和宜春、新余两赣西城市相关部门进行积极接触,共同提出涉及赣西三城市的铁路交通问题,增加解决问题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