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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履职 / 提案工作

黎世伟副主席参加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9号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



8月15日上午,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9号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议在市建设局召开。市政协副主席黎世伟,市政府副秘书长易立新,市政协经科委主任朱远炎,提案委副主任刘洪东,经科委副主任柳小波,本提案作者吴安德委员,市政府办城建科、督查室负责同志,市建设局以及市园林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会议由朱远炎同志主持。


今年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吴安德、童道雄两位委员提出的第39号提案认为:近年来,萍乡的城市园林绿化取得了显著成绩,城市人居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但要创建全国园林城市,完成好“十一五”规划目标,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如城市绿地还要大面积增加,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亟待加强,园林绿化的投入要有保障等等。为此他们建议:一是应赋予市园林局在创建萍乡“国家园林城市”过程中应有的行政职能,实行统一管理;二是走城市大园林管理之路;三是继续加大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投入。


市政府易立新副秘书长、市建设局和市政府办城建科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就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现状和该提案办理答复工作作出了说明。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市实际,我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职责由市建设局承担,市园林局为市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但由于历史的、客观的种种原因,我市城区园林绿化形成了目前市本级、安源区和开发区各管一块的格局。市政府将逐步理顺城市建设和绿化管理等方面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大城市园林绿化投入。吴安德委员对提案的答复表示满意,对目前暂不能解决的有关问题表示充满信心,也寄予希望。


黎世伟副主席在最后讲话中认为,市建设局以及园林局在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尤其是建设局在城市创建工作中肩负着繁重任务,也取得了很多成绩。对该提案的办理比较客观、快速、实际。就提案中有关职责职能问题,他建议用发展的眼光进一步探索新思路,创新新办法,努力促进萍乡城市的园林绿化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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