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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做好低保民生工作

进一步完善做好低保民生工作


城乡低保制度是以保障全体公民基本生存权利为目标的社会救助制度,被喻为社会保障体系中最后一道安全网。健全和完善低保工作,保证城乡低保制度的规范运转,是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发展稳定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在依法管理、规范操作、应保尽保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贫困群众编织了最后一道安全网,较好地解决了贫困群众的生活困难问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搞好我市城乡低保工作,任重而道远。


一、基本情况


我市城市低保制度1997开始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从2006年实施。截至20137月份,全市有城市低保对象2948560677人(保障高峰时曾达到7.8万人),城市低保对象占全市非农人口10.3%,当月发放保障金1726万元,人均月补差242.4元;全市有农村低保对象3486658279人,当月发放保障金1026万元,人均月补差120元。十余年来,我市城乡低保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基本实现全员覆盖、重点突出、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操作有序、对象准确、应保尽保、按月发放的目标。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市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由于制度建立和实施的时间不长,相关制度不够完善,工作的复杂性以及各地经济发展现状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尚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顶层制度设计不完善。在国家层面上,虽然低保制度实施了十多年,但是国家还没有出台诸如《社会救助法》等法律,低保工作没有法律保障,在资金落实、机构建设、工作经费、违法违纪处罚等方面,执行力度大打折扣,难以落实。


二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单位领导对低保工作认识不高,理解不全面,没有将低保真正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不能正确处理维护社会稳定与规范管理的关系,执行低保政策上产生偏差。另外,部分居民对低保政策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不要白不要,人人争想吃低保,享受了就要终身制。而且,个别地方将企业下岗、征地拆迁、7984)等军人上访、刑劳释教人员、艾滋病患者、上访钉子户等问题都推给低保,给各级低保管理审批机关带来较大压力。


三是低保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核实手段落后。目前对低保家庭的家庭财产和家庭收入的调查和核实仅靠低保对象的诚信和工作人员上户询问、查看,手段落后,而且不准确。特别是一些隐性收入(利息收入、赡抚养费、外地务工等)和财产(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多处房产等),无法核实,直接影响低保对象信息的准确性。


四是低保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不够规范。国家要求低保资金主要依靠地方财政投入解决。但由于有的县级财政资金安排不到位,有的县(区)没有列入预算,有的列而不支;除此之外,地方财政按规定应列支的低保工作经费不到位,全市低保工作经费短缺,影响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是基层单位审批把关不够严。存在违反原则办关系保、人情保现象。将一些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六是社会救助工作机构力量薄弱。社会救助工作任务重,非常具体和复杂。目前,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机构和人员均是在低保的基础上建立的,社会救助的其他工作,如:医疗救助、五保供养、临时救助等等,都是增加的工作,但是,均没有增加人员,工作量已经是成倍增加,特别是基层力量薄弱,严重影响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质量和效果。


三、措施和建议


(一)加大动态管理力度。一要严把入口审批关,坚持动态管理原则,核评并举,界准保障对象,分类施保,分档救助。要将低保申请对象的法定劳动年龄(丧失劳动能力除外)和身体状况作为进入低保范围的前置条件,限制有正常劳动能力者挤入,避免一部分有劳动能力的人不劳而获,消除政府花钱养懒汉的消极影响,使低保政策实际有效;同时要转变观念,不把低保当作解决一切社会问题的万金油,按政策办事,按章办事,确保低保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减少政府行为保。二要畅通出口管理关,增强动态管理的时效性。以常补对象为救助重点,坚持每年复查审核一次,以非常补对象为管理重点,坚持每半年复查审核一次,时时掌握好低保对象的家庭人口和收入变化情况,按照低保政策及时调整其保障待遇,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出口畅通。


(二)继续完善机制制度。一是要全面推行低保对象诚信承诺制度,城乡居民申请低保前,必须与乡(镇、街)低保管理机构签订《诚信承诺书》,对家庭收入、申报材料提供、配合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和承担有关义务等一一如实书面承诺,并将《诚信承诺书》留存入档,一旦违诺,视为自动退保。二是要逐步完善低保评审团制度,将城乡低保对象的入口关交给群众,使之更公开、公平、公正。三是要健全公示制度,坚持村、乡、县(区)三级审批(查)和三榜公布,保证低保工作透明度,还要在定期张榜公示的基础上推广永久性公示制度。四是要实行联动机制,民政、财政、劳动就业部门相互沟通,协调合作,资源共享、信息互补,减少漏洞,提高效率。五是要完善考评机制,各地各级要将低保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三)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接受监察、审计部门监督检查,实行阳光操作。要通过设立监督举报箱、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聘请城乡低保监督员、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将低保政策交给群众,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通过完善社会救助网,将城乡低保的保障标准、申办程序等在网上公开,进一步增加透明度,确保操作阳光规范。


(四)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争取政府领导重视,建立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开展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核对工作,提高低保的准确度和效率。


(五)是积极推动法制化进程。通过多方呼吁,营造舆论氛围,促成《社会救助法》尽快出台,使低保工作有法律保障。


(六)争取人员保障和经费。地方财政要列足列够配套低保资金,并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不能缩水和空转。要加强低保机构建设,充实工作人员队伍,改善工作条件,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基层低保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要加强基层单位的工作力量,根据实际工作量配足专职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低保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打造精干敬业队伍,确保低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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