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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提升我市残疾人事业水平

进一步提升我市残疾人事业水平


据统计,目前我市有残障人士近12万,占人口总数的6.39%,涉及约40万家庭人口。城镇残疾人口为3万人,约占25%,农村残疾人口9万,约占75%。在这组数字的背后,他们的康复、教育、就业、婚恋、社交等,都成为他们实现社会参与度和社会价值的指标,关系到众多残障人家庭的和谐与一定社会层面的安定。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参与社会生活的程度,也是衡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因此,关注关心残疾人,重视支持残疾人事业,是建设五个萍乡不可或缺不容忽视的题中之义。


一、客观评估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位于全省前列,已连续10年被评为全省残疾人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2011年我市被评为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市残联2011年起先后被评为全省残疾人事业突出贡献奖全省残联目标管理考评最佳单位


1初步建立了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一是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全市城乡贫困残疾人绝大部分纳入了城乡最低生活保二是残疾人扶贫工作成效显著。近3年,对残疾人家居无障碍设施改造152户,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600户。三是残疾人康复水平得到一定提升。市、县(区)、乡、村均成立了康复中心; 助残一日捐所筹善款或实施民生工程项目,为贫困重度肢体残疾人捐赠轮椅、免费装配假肢、进行康复训练等。四是残疾人就业渠道不断拓宽。


2有效实施了一批民生工程残疾人工作项目。我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康复三项工作,任务指标完成情况一直在全省名列前茅。3年来,已专门为残疾人开发保洁、园艺、门卫等公益性岗位225个,在村级农家书屋建设中安排残疾人图书管理员500名,安排乡、村(社区)残联残协的残疾人专职委员755名,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1012名。每年有逾万名残疾人享受到康复服务


3、残疾人事业组织体系初步形成。全市村(社区)全部建立了残协组织并配备了专职委员。全市开展助残一日捐活动,成为全省坚持时间最长的助残长效机制。市肢协、盲协、聋协通过定期组织全市残疾人举办文体联谊会、座谈会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为残疾人互相了解、互相沟通、参与社会提供了平台。萍乡学院义工社、楚萍义工社、萍乡麦田计划等助残志愿者组织日益成为帮扶残疾人的重要社会力量。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我市已启动全市残疾人托养和康复中心项目的前期工作。


但客观来说,我市残疾人事业水平还是低层次的,与全国发展水平和其他先进地市相比,差距还比较大,特别是还没有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机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残疾人群体离小康目标的差距还很大。按照国家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十二五末残疾人生活水平要总体上达到小康,2020年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全国人民都要全面达到小康目标。从当前情况来看,我市的残疾人小康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据统计,全市贫困残疾人约5.03万人,占全市残疾人总数的42%二是对残疾人事业持续发展的支撑有较大的不足。目前,我市总人口187万,市财政列支残疾人事业康复经费5万元,人均康复经费不到0.03元。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与财政的投入明显不相适应。三是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条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各级残联组织的基本服务能力和设施还比较滞后,特别是面对有8.4万康复需求的残疾人群体,全市还没有建成一处专门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托养机构。


二、制约我市残疾人事业更好发展的突出问题


1、认识上存在偏差。残疾人身体或功能的部分障碍,只是带来不便,并不意味着丧失了劳动技能和创造潜能,不少事实证明,残障人士同样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者、文明进程的参与者。但是,客观上,一些单位和部门甚至包括部分领导视残疾人为负担,对于残疾人事业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忽视、轻视倾向,对残疾人工作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感情不浓、支持不够。


2、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发挥不充分或存在缺位。 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的残疾人观是在于帮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回归社会主流。因此,为残疾人提供各种服务和补偿条件,使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享受公民权利,是各级党政、部门单位和全社会的责任。但是,一些部门、单位在研究解决残疾人工作的政策、项目、资金或者其他支持残疾人事业时,不同程度存在排不上日程、排不上重点、排不上资金、排不上得力干部的情况。


3部分政策落实还不到位。中央、省、市都有一系列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但是,不少基层残疾人工作机构缺乏权威性,使不少惠残制度、措施还停留在内部,在政策层面,缺乏社会性、多部门协作的制度性保障,执行上大打折扣。比如:将部分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医疗报销范围还没有实现;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公益金按比例提留用于残疾人事业的预期还没有达到,等等。


4、残疾人专业康复和托养设施严重落后。根据数据显示,残疾人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为1238元,是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的1.6倍,残疾人家庭承受的生活压力相对要大得多。因此,做好重度残疾人的托养康复工作,是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直接受益的基础工程。目前,全市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和发展状况落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为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的基础设施也十分落后,如现有的康复中心大楼功能比较单一,早已不能满足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托养照料等各方面的需求。


三、进一步提升残疾人事业水平的四点建议


1、切实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发挥政策措施的引领作用。国家、省、市分别出台了《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江西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萍乡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等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建议我市尽快出台配套实施办法,使残疾人工作更加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扩大残疾人受益面,同时,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检查,确保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到位,适时进行政府督查和通报。


2、建立残疾人事业康复经费增长长效机制,确保残疾人事业的必要投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要求,残疾人事业经费要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 《江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提出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康复经费的投入,全省逐步达到每人每年不少于1.5元的投入标准,因此,建议政府应建立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康复经费的投入,至少应实现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提出的目标,按每人每年不低于0.5元的投入标准,纳入财政预算,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必须的资金保障。


3、抓紧建成市级残疾人康复和托养中心。《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规定,市级一定要设立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以便为残疾人提供较好的康复托养服务。建立市级残疾人康复和托养中心是我市当前残疾人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市政府已经批准在开发区预留18亩土地,拟建设一所残疾人康复和托养中心,总投入需2000万元,其中,购地资金就需630万元。但是,除国家补助资金800万元外,缺乏地方配套资金,因此,建议市政府从残疾人托养康复服务机构社会公益性和完善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角度出发,免除购地及相关费用,以支持这一项目早日建成。


4、加大宣传力度和开放力度,倡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和投资残疾人福利事业。提升和转化我市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的创建成果,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残疾人的扶贫、康复、托养、教育、就业、文化、体育事业中来。对现有的民间残疾人康复、教育机构,加大扶持力度。保护社会爱心人士的扶助热情,大力弘扬与褒奖积极投身于残疾人各项事业的社会爱心人士。在公开、透明、诚信的前提下,打造更多的社会共助平台,增加社会爱心人士与受助残疾人之间的互动,使爱心人士更加明白、放心。进一步支持和鼓励发展福利企业,认真落实对福利企业的税费减免政策,通过扶持发展福利企业,有效地解决残疾人的就业问题,改善和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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