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监管应当进一步引起高度重视
燃气安全监管应当进一步引起高度重视
近些年来,随着我市工业化、城镇化不断加快,燃气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使用频率最高,使用范围最广的一种常规能源,特别是引入天然气后,它在我市城乡居民、工业、商业、公共服务业、汽车等多个领域得到了普及应用和迅速发展,为优化我市能源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改善大气环境和实现节能减排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当我们享受着燃气带来的便捷、清洁、高效等优点并津津乐道时,燃气却不时向人们展现它那令人生畏的一面,并用极具摧毁性的力量告诉大家,“我是天使,但同时也是魔鬼”。当今,随着燃气的普遍应用及推广,我国每年的燃气安全事故不断攀升,由于燃气的高能效,因此一旦发生事故,它往往会释放出巨大的破坏力,造成严重的后果。今年3月6日,长春一处居民楼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11人受伤,周围多栋居民楼受到影响。
一、我市燃气使用的基本情况和燃气安全面临的形势
我市的燃气气源以天燃气、焦炉煤气和液化石油气为主,年消耗天燃气0.
燃气行业的特性给燃气安全带来了新课题。燃气行业属于高危行业,天然气、液化气和压缩天然气均属于易燃易爆气体;燃气门站、液化气储配库、加气站、充装站等场站有各种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对设备和人员素质有很高的要求。城市燃气安全生产具有公共性、开放性、长期性和隐蔽性的特点,一个用户就是一个风险点,一条管网就是一条风险线,一座场站就是一个风险面,风险源点、线、面同时存在,安全生产管理与传统高危行业不同,安全监管的难度非常大。从我市的情况来看,燃气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主要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
1、日常生活使用中存在大量安全隐患。(1)相当一部分居民缺乏安全用气常识,缺乏对燃气危险性认识,大部分用户没有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有的随意改装室内管道,有的偷盗燃气,特别是一些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私装私接现象比较严重;有的使用伪劣燃气器具。有些燃气经营企业对用户安全用气的指导不够,造成许多隐患。2013年春节期间芦溪县一居民擅自倾倒液化石油气残液后点火抽烟,造成将自己烧死的严重事故。
(2)非法经营瓶装燃气、非法设置瓶装燃气经销点屡禁不绝。2000年后,随着城市管道燃气网点的扩散普及,市区内的瓶装液化气用户逐渐饱和,瓶装液化气的经销行业出现了恶性竞争、惟利是图的情况,一些人为了实现利益的最大化,隐藏在居民楼底层和城乡结合部,非法经营瓶装燃气和非法设置瓶装燃气,在非法倒灌的过程中,犹如脚踩地雷,随时可能爆炸,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3)现有的石油液化气站建设年代久远,且设备陈旧。目前我市的石油液化气站全部都已经私营化,他们在对待安全的问题上往往存在“疏忽”意识,再加上侥幸心理,所以一般不愿意投入过多资金进行安全改造。
2、燃气管道输送过程中存在不少安全隐患。(1)城市燃气管网老化现象比较严重。一是部分管道已连续使用多年并未进行检测维修,其安全可靠性无法确定,随时有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二是老城区一直使用的是煤气管网,存在年代较久,改造难度大等问题,在全部置换成天然气以后,难以满足天然气的增长需求。
(2)燃气管道受第三方破坏现象突出。一些建筑工程施工损坏燃气管道的现象比较普遍。在燃气管道旁边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往往不征求城市规划或燃气管道管理单位的意见,擅自盲目施工甚至野蛮施工,最后损坏管道,造成燃气泄漏,由于燃气管道施工质量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而且又是隐蔽工程,有些问题较难发现,而一旦出现泄漏,后果不堪设想。
3、我市的燃气安全监管力量严重不足。一是我市燃气利用领域的不断扩展,燃气使用覆盖已经遍及全市城乡,但燃气监管力量没有随着燃气的发展而增强,目前市燃气管理办公室的在岗人员只有9人,远远不能满足燃气行业发展对燃气安全监管的需要。二是监管机构缺乏应有的权威。市燃气办为市建设局一个下属科级事业单位,面对越来越复杂的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形势,现有的机构规格在履行监管职能,发挥监管作用方面存在较大困境。三是目前我市用于燃气安全监管的设备几乎为零,对一些瓶装燃气的掺假和以次充好缺乏有效的监测手段,造成对燃气质量监管的空白。
二、加强我市燃气安全监管的四点建议
1、尽快出台《萍乡市燃气管理办法》。有效开展燃气安全监管,必须依靠法律法规、机制和制度,从设计、施工、生产、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因此,要抓紧出台《燃气管理办法》,为整个燃气行业的安全监管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进一步完善规范燃气安全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运转机制。
2、进一步强化燃气安全监管机构。目前,全市中心城区居民燃气使用率达到了98%,农村居民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也达到了80%,随着城市城镇化发展,未来燃气的使用人数必将持续增长,而燃气安全监管的任务将更加繁重,责任势必更加艰巨,因此,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燃气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燃气安全监管队伍力量,提高机构权威,足额预算燃气安全监管经费,为加强燃气安全监管提供保障。
3、加大燃气行业治理力度。一是开展对瓶装燃气行业的整治。重点打击非法经营瓶装燃气、非法设置瓶装燃气和非法倒装罐瓶燃气行为。二是有步骤推进老城区燃气管网改造,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加强对第三方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管。对于因野蛮施工、违章作业而恶意破坏燃气管道的企业和个人,要予以严处和重罚,后果严重者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4、持续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通过在电视、报纸、网络、短信等渠道开展燃气安全知识普及活动,向市民宣传安全用气及相关燃气法律知识,提高大家的安全用气常识,树立广大市民自觉维护管道燃气设施的安全意识。